香港的稅制是什麼?
徵稅稅制香港稅制

香港以稅制簡單、稅率低而著稱,這就是許多人被吸引到香港開展業務的原因。本文將幫助您了解 (i) 稅收的地域來源原則; (ii) 不同類型的稅收; (iii) 雙重徵稅協議/安排; (iv) 相關監管機構和立法。

地域來源徵稅原則 

香港不以居住地為基礎,而是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這意味著只有來自在香港經營的貿易、專業或業務的利潤才應徵稅。換言之,來自香港註冊公司的離岸收入(即非香港來源)無需在香港納稅。

香港的不同稅種

在香港徵收的稅款和關稅包括利得稅、薪俸稅和財產稅。關稅包括,例如,印花稅、博彩稅、關稅和消費稅、酒店住宿稅、車輛首次登記稅和航空旅客離境稅。

與許多國家不同,香港不對資本收益徵稅,也不對利息和股息徵收預扣稅。此外,香港不徵收贈與稅、遺產稅、淨資產稅、公共福利稅、銷售稅、消費稅或增值稅等等。

雙重徵稅安排

由於香港的稅收屬地來源原則,香港居民一般不會受到雙重徵稅,即就同一收入在兩個或多個稅收管轄區納稅。儘管如此,香港政府還是與許多貿易夥伴,如加拿大、中國、法國、印度、日本、韓國和英國,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安排(DTA)。這些協議/安排使投資者確信香港是受全球稅收制度保護的稅收管轄區。

監管和立法

稅務機關是稅務局。香港的主要稅務法例是《稅務條例》《印花稅條例》

稅務局局長負責執行這些條例及其規則和規例。

關鍵要點

香港的稅項可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

由於香港稅收的地域來源原則,防止雙重徵稅受雙重徵稅協議/安排的約束。

稅務局負責監管和徵收稅款。

參考:

  1. 地域來源徵稅原則:https://www.ird.gov.hk/chi/paf/bus_pft_tsp.htm
  2. 已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的協定:https://www.ird.gov.hk/chi/tax/dta_inc.htm
  3. 稅務條例
  4. 印花稅條例
SOLUTIONS
Why Us
Our Advantages
Pricing
LAWYERS
Our Lawyers
Lawyer Sign Up
RESOURCES
Documents
Legal Q&A
ABOUT
About Us
HELP
Contact Us
FAQ
FOLLOW US

Important: The information available at this website is based on the laws of HKSAR and for preliminary reference only. It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legal advice.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our .